「藥物貿易乃是盛行於一個飢渴心靈取代了飢渴肚皮的世界」。「上癮五百年」這本書裡,引述著人類學家阿德瑞(Robert Ardrey)的話時是這麼說的。

  藥物(drugs),有著一體兩面;載舟覆舟特質。正面,是醫療治病,反面,是上癮戕害。古希臘羅馬醫生以鴉治療腸胃疾病,清末卻因為鴉片的危害社會而引爆了通商戰爭;嗎啡在傷殘麻醉醫療中不可或缺,卻也是造成藥物濫用、毒癮蔓延的罪魁禍首。藥物對於精神上的影響與控制,深深影響人類社會的歷史發展與經濟活動。

  很難明確定義「藥物」對人類社會的影響程度,只是,每個人、甚至每個政府對於藥物的認知皆不盡相同。荷蘭的「咖啡店(Cafeteria)」是合法的吸食大麻場所,在台灣,吸食大麻成了新聞裡每日炒作的無聊主題。

  印度教醫學以口服大麻治療瘧疾與風濕疼痛,甚至用於消除煩惱與疲勞;一八四零年代巴黎的「大麻會館」使得大麻進入受過高等教育人士的主流階級;一九六零年代的美國,大麻成了嬉皮運動的主要媒介。一直以來,大麻這種毒性不高的「低階毒品」,一直游離於禁止與開放的界線之間。

  若認真比較各類麻醉性藥物或物質對於人類的影響,似乎就可發現大部分政府法令其實一直從未真正控制到該控制的物質。希佛斯(Maurice Seevers)於一九五八年對不同藥物上癮可能性評分,依服用期間耐受性、情緒依賴、生理依賴、生理健康惡化、反社會行為,以及戒除期間之反社會行為進行評分。評分結果,最高分是酒精類,其次依序為巴比妥酸鹽、海洛因、古柯鹼、大麻。似乎藥物有害程度與管制立場明顯不符,在中國大陸,販賣海洛因處死刑,而賣蒸餾白酒,則是活絡經濟、值得鼓勵。

  精神刺激的革命裡,能夠使人產生快感的植物往往比提供主食的食物擴散更快,擴散幅度也更大。在合法與非法的界線兩邊,人類對於精神刺激藥品的觀點,一直在變,精神刺激的對象與目的,也同樣一直在變。或許,今日的非法,可能成為明日的合法,過去,需要靠精神刺激藥品才可苟活下去的農民勞工,現在,精神刺激藥品卻成了派對酒吧裡的餘興歡愉與飄飄欲仙。

  無法評論究竟人們重視毒品吸食的負面新聞,究竟是想宣導毒品的危害,亦或是為了新聞而新聞。不過。只要人類社會存在的一天,藥品(或「毒品」),將永遠伴隨人類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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