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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POPEYES LOUISIANA KITCHEN」最深的記憶,大概是許久前時常當日往返香港時,深夜等候著末班機時的炸雞店。
那種看見「POPEYES」便聯想到冷清多了點的寒夜機場,似乎在遇見首爾(Seoul)隨處可見,空間內貼著繽紛多彩的壁紙,搭配著電視上不斷播放的「大力水手」而營造出的暖洋氣氛,才讓那種冰冷印象一掃而空。
熙來攘往的機場一角,炸雞店的小空間裡不多的人潮顯得特別清靜。清靜的小角落,點上滿是熱量的炸雞,忍著讓腰圍更上一層樓的風險緬懷過去。如果要說炸雞好吃在哪裡,諷刺的是這類食物的美味,大概是來自於大口撕咬雞肉與大口吸允汨汨流出的溫熱肉汁,然後再大口灌上甜膩高熱量卻沁涼心頭的大杯可樂,卻又同時擔心脂肪累積過量卻得忍痛享受的某種虐待式快感。
趁著溫熱剝上一小口的比斯吉(Biscuit)卻是鬆口軟綿讓人回味。炸雞裹覆的外皮似乎乾了些,不過倒是符合久遠前的印象,而似乎留著雞肉腥的味覺 卻炸雞本身接近了某種「一般皆是如此」的大眾口味。或許也幸好食物本身存在種不是太誘人的缺陷,否則,對身體裡的脂肪量應該會是種顯著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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