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子裡,是「Seiji Qzawa」指揮的2003柏林愛樂溫布尼音樂會(Waldbuhne 2003)、2002維也納新年音樂會、史特拉汶斯基的春之祭,還有貝多芬的第九號交響曲。
從「Ozawa」變成「Qzawa」,很難說究竟是誤謬還是故意的「神來一筆」,就如同前一陣子在東莞某個夜市裡看到的某大運動品牌拖鞋鉤鉤商標上的「NKIE」字樣,也許有著異曲同工的令人莞爾一笑。見到這種情況,還真不知該笑還是感嘆。
畢竟,便宜的東西一定有人買,不管是真、是假!
反正,在中國大陸,「黑心貨」跟「仿冒品」只是諸多光怪陸離社會現象裡的見怪不怪一環罷了。似乎,要嘛,就敬謝不敏,要嘛,就只好欣然接受,反正,回想起二十年前的台灣,情況其實完全一樣,反正,這種狀況只是社會演化的其中一個過程片段罷了。想起許久十多年前以前公然販售、論片計價的「精美」盜版電玩磁片與後來的盜版CD,似乎產生了某種詭異的似曾相似熟悉親切。
在中國,總是仿冒有理。畢竟,連龐大的汽車製造產業都可以搭上仿冒的「時代潮流」,更遑論「微不足道」的民生、娛樂產業。想起曾在深圳東門見到的「無印良品MUJI」,賣的,是不知道生意究竟如何的大陸廉價成衣,不過,似乎店家應該還沒遭遇訴訟,至少,在記憶裡那個偌大招牌至少掛了兩年多以上。
神奇的中國人,啥都可以仿冒。離譜的連一顆幾毛錢的「雞蛋」都可以「仿冒」,高級一點的,則是聽三天大概就掛點的「iPOD」播放器。曾用低於「正常狀況」便宜許多的價格買到4G的SD卡,原以為放進手機、相機中確認無誤後應該就不會有太大問題,結果,拍了十多張照片之後檔案竟然就開始無法讀取。返回退換後的結果更慘,整張都沒法讀取。然而,弔詭的是,賣場實測時總是正常無誤,但一出了店家,問題即刻出現。最後,「仿冒SD卡」的事件,在要求店家退錢不成而怒言相向,最後店家終於就範,而隨即快步拔腿離開裡結束。
說穿了,「仿冒品」這種東西,只要買家願意掏出錢來買的情況一直存在,賣家永遠可以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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